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亚洲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亚洲司(英語:),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直接领导的工作机关。[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亚洲司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外交部制发。

主要领导
司长 刘劲松
副司长 方虹、陈少春、梁建军、张茂明、董凤鸣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机构类型 外交部内设职能司
行政级别 正司局级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 北京市

机构沿革

1949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成立时即设有亚洲司统辖亚洲事务。1955年1月,亚洲司分设为第一亚洲司和第二亚洲司,第一亚洲司负责西亚事务,第二亚洲司负责东亚、东南亚和南亚事务。同年9月,第一亚洲司和第二亚洲司合并为亚洲司。1956年6月,西亚地区划归新成立的外交部西亚非洲司(今西亚北非司)。1958年10月,亚洲司分设为第一亚洲司和第二亚洲司,第一亚洲司负责东南亚、南亚事务,第二亚洲司负责东亚、印支三国事务。1969年1月,外交部机构裁并,第一亚洲司和第二亚洲司又合并成统一的亚洲司。1981年5月,亚洲司再次分设为第一亚洲司和第二亚洲司,第一亚洲司负责东亚、东南亚事务,第二亚洲司负责南亚事务。1982年,为响应国务院机构改革,外交部精简内设机构,第一亚洲司和第二亚洲司再次合并为亚洲司。[2]

工作职能

外交部亚洲司主要按照国务院和外交部给其确定的工作范围,负责办理以下各项工作:

  • 负责掌握、研究亚洲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
  • 负责与亚洲地区、这一地区内的国家外交往来。
  • 负责与亚洲地区、这一地区内的国家相关的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
  • 协调同亚洲国家间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
  • 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亚洲地区大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 其他相关工作。

组织结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 外交部亚洲司
      • 亚洲司一处
      • 亚洲司二处
      • 亚洲司三处
      • 亚洲司四处
      • 亚洲司五处
      • 亚洲司六处
      • 亚洲司七处
      • 亚洲司八处

工作涉及的国家

外交部亚洲司的工作职能中“亚洲”的范围不是广义上的亚洲全境,主要指东亚、南亚、东南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联系(不一定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和地区。西亚国家事务主要由西亚北非司负责,中亚五国事务则属于欧亚司。

这些国家包括:阿富汗、巴基斯坦、不丹、朝鲜、东帝汶、菲律宾、韩国、柬埔寨、老挝、马尔代夫、马来西亚、蒙古、孟加拉国、缅甸、尼泊尔、日本、斯里兰卡、泰国、文莱、新加坡、印度、印度尼西亚、越南。

地区组织、合作机制和热点问题包括: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东亚峰会、中日韩合作、东盟地区论坛、亚洲合作对话、南亚区域合作联盟、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朝鲜半岛核问题六方会谈、南海各方行为宣言

历任司长

  • 夏衍(1949,未到任)
  • 陈家康(1952.7-1955.1,1954.10-1955.1以部长助理兼)
  • 陈家康(1955.1-1955.9,部长助理兼第一亚洲司司长)
  • 章文晋(1955.1-1955.9,第二亚洲司司长)
  • 章文晋(1958.11-1964.10,第一亚洲司司长)
  • 张彤(1964.7-1967,第一亚洲司司长)
  • 陈叔亮(1958.11-1961.4,第二亚洲司司长)
  • 周秋野(1961.4-1964.6,第二亚洲司司长)
  • 姚广(1964.7-1967,第二亚洲司司长)
  • 肖向前(1981.5-1982.8,第一亚洲司司长)
  • 陈肇源(1981.5-1982.8,第二亚洲司司长)

参考文献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022-09-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1-31).
  2. 郭伟伟. . 北京: 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2011: 152-156.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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