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塞席爾關係

中華民國—塞席爾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塞席爾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功能的代表機構。對塞席爾的相關事務由駐南非共和國臺北聯絡代表處、駐英國台北代表處共同管轄。[1]

中華民國—塞席爾關係

中華民國

塞舌尔

政治

外交

灰色國家表示非聯合國會員國,塞席爾當時是英國殖民地,因此不能對中華民國續留聯合國一案參與投票,即《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

1971年9月,塞席爾農業、漁業及天然資源部長車逖、不管部长戴羅德訪問中華民國,期间获中華民國副總統嚴家淦接見[2]。

經濟

貿易

近四年的兩國貿易額,金額美元[3]
年分貿易總額年增減排名出口至塞席爾年增減排名自塞席爾進口年增減排名
201910,372,531▲0.612%1465,913,266▼18.083%1424,459,265▲44.275%127
202015,853,484▲52.841%1298,574,451▲45.004%1247,279,033▲63.234%115
202116,256,284▼2.541%1347,605,360▼11.302%1368,650,924▲18.847%114
20227,798,309▼52.029%1542,458,574▼67.673%1625,339,735▼38.276%122

組織

目前在塞席爾無臺商或臺僑組織,亦無臺灣的金融機構。[4]

簽證

持中華民國護照的中華民國國民簽證要求分布圖:入境塞席爾可以落地簽證。
持塞席爾護照的塞席爾國民簽證要求分布圖:入境中華民國需要簽證。

兩國國民皆須申請簽證方可入境對方國家。持中華民國護照的中華民國國民可在該國首都的國際機場辦理落地簽證(入境許可,Visitor's Permit),停留最多30天,可延長至90天。入境須提供有效之2019冠状病毒病保險,未完整接種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者,須提供抵達前72小時內之PCR檢測陰性證明或24小時內之抗原快篩陰性證明。此外,入境應攜帶每日至少150美元之旅費。[5][6]

持塞席爾護照的塞席爾國民抵台參加國際會議、運動賽事、商展活動,則可以電子簽證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30天並不得延期。[7][8]

交通

客運

兩國無直航班機,可經由(不計航點遠近,截至2023年6月29日):

參考資料

  1. . 中華民國外交部 領事事務局. [2017-1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26).
  2. . 中華民國文化部國家文化資料庫. [2024-03-23].
  3. . 中華民國經濟部 國際貿易署. [2021-05-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9).
  4. .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2021-10-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17).
  5.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7-1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26).
  6.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21-03-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25).
  7.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8-1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09).
  8.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8-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27).
  9.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7-1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26).

參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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