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蒙特內哥羅關係

中華民國—蒙特內哥羅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蒙特內哥羅(音譯;意譯)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功能的代表機構。對蒙特內哥羅的相關事務由駐匈牙利臺北代表處兼轄。[1]

中華民國—蒙特內哥羅關係

中華民國

蒙特內哥羅

政治

外交

綠色國家表示在1971年的投票中反對中華民國續留聯合國,即《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蒙特內哥羅當時是南斯拉夫的蒙特內哥羅社會主義共和國,由南斯拉夫作為主權國家參與投票。

經濟

貿易

近四年的兩國貿易額,金額美元[2]
年分貿易總額年增減排名出口至蒙特內哥羅年增減排名自蒙特內哥羅進口年增減排名
20198,591,545▲23.076%1518,550,157▲22.996%13141,388▲42.154%200
20208,318,090▼3.183%1478,287,828▼3.068%12730,262▼26.882%196
20217,777,672▼6.497%1597,745,077▼6.549%13532,595▲7.709%197
20229,664,244▲24.256%1439,595,553▲23.892%12768,691▲110.741%191

投資

2014年8月,臺灣晶華國際酒店集團在蒙特內哥羅投資的麗晶酒店(Regent Porto Montenegro)位於世界遺產的科托尔湾,是該國的頂級度假酒店;蒙特內哥羅尚無在臺灣的投資統計。[3]

簽證

持中華民國護照的中華民國國民簽證要求分布圖:入境蒙特內哥羅可以免簽證。
持蒙特內哥羅護照的蒙特內哥羅國民簽證要求分布圖:入境中華民國可以電子簽證。

持有載明身分證字號的中華民國護照之中華民國國民可以免簽證的方式入境蒙特內哥羅,停留最多90天。[4][5]

持有蒙特內哥羅護照的蒙特內哥羅國民則可以電子簽證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30天並不得延期,免簽證費。[6][7][8]

交通

客運

兩國無直航班機,可經由(不計航點遠近,截至2023年7月10日):

駕車

持有中華民國國際駕駛執照,可在蒙特內哥羅駕車,隨車應備妥身分證明及行車執照。[9]

參考資料

  1. . 中華民國外交部 領事事務局. [2017-1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6).
  2. . 中華民國經濟部 國際貿易署. [2021-05-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9).
  3. 雙二組駐外服務小組. .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2021年12月1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年12月25日).
  4.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7-1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5.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21-03-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23).
  6.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8-1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09).
  7.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8-03-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27).
  8.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9-1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
  9.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7-1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參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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