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蘇利南關係

中華民國—蘇利南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蘇利南共和國之間的關係。於1944-1950年有副领事級關係,其後兩國無官方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功能的代表機構。對蘇利南的相關事務由中華民國駐聖文森國大使館兼轄。[1]

中華民國—蘇利南關係

中華民國

苏里南

政治

外交

灰色國家表示非聯合國會員國,蘇利南當時是荷蘭的海外自治省,因此不能對中華民國續留聯合國一案參與投票,即《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

1944年,中華民國在荷屬蓋亞那首府帕拉马里博設立副领事馆。1950年,荷蘭承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華民國撤銷駐館。

1985年6月8日,蘇利南總理兼外交部長伍頓荷特夫婦,與天然資源及能源部長鍾凱信等官員抵台訪問5天,並會晤行政院長俞國華等政府官員。[2]

1997年1月12日,中华民国行政院长连战赴尼加拉瓜参加总统阿莱曼就任典礼,期间与苏里南副总统劳达吉顺举行双边会谈。[3]

2006年,外傳有中華民國外交部的人員入境蘇利南,並與該國政治人物進行秘密接触。2007年,中華民國透過「苏里南台湾友谊基金会」进行慈善活动,又提出以1.5亿美元的援助換取與苏里南建交。苏里南计划发展部长拉凡斯瓦伊5月3日公开表示,应严肃看待中華民國认真进行的方案,並認為既然島國圣卢西亚也同意接受中華民國的方案,那苏里南也应理性看待有關议题[4]。

中華民國駐巴拉馬利波副領事(1944-1950年)

姓名任命到任免職離任職務
蘇尚驥1944年1月17日1944年6月27日1949年3月11日副领事
宗良杞1949年3月11日1950年1月副領事

經濟

貿易

近四年的兩國貿易額,金額美元[5]
年分貿易總額年增減排名出口至蘇利南年增減排名自蘇利南進口年增減排名
201913,879,653▼2.686%1366,932,632▼8.483%1336,947,021▲3.881%117
202013,523,683▼2.565%1335,415,793▼21.880%1378,107,890▲16.710%111
202115,339,085▲13.424%1367,021,802▲29.654%1388,317,283▲2.583%116
202223,077,952▲50.452%12612,522,386▲78.336%11810,555,566▲26.911%110

2020年的兩國貿易主要項目如下:

出口至蘇利南的主要項目依序為:機動車輛所用之零件與附件;纸、纸板、纖維素胎或纖維素紙所製之箱、盒、匣、袋與其他包裝容器;撚線、繩、索與纜;空氣泵或真空泵、空氣或其他氣體压缩机與风扇;新橡膠氣胎、其他塑料製品與其他材料制成品、出口未超過5萬新臺幣之小額報單與其他零星物品、氧官能胺基化合物;塑膠製供輸送或包裝貨物之製品、瓶塞、蓋子;橡膠或塑膠加工機或以此類原料製造產品之機械、苯乙烯之聚合物;胺基樹脂、酚樹脂與聚胺基甲酸乙酯;聚縮醛、环氧树脂、醇酸樹脂、聚碳酸酯、聚丙烯酯與其他聚酯、聚醚;合成纖維絲紗梭织物;金属、金屬碳化物、玻璃、礦物、橡膠或塑膠鑄模;石油與提自瀝青礦物之油類(原油除外)、以石油或瀝青質礦物為基本成份之未列名製品、廢油;发动机用零件;動物產品、不適於人類食用之死動物;釣魚竿、釣魚鈎與其他釣魚用具、撈魚網、捕蝶網與類似之网、鳥形引誘物與類似狩獵或射擊用品;診斷或實驗用有底襯之試劑或配製試劑、其他鋼鐵製品;木材、軟木、骨材、硬質橡膠、硬質塑膠或類似硬質材料加工機床;冷凍魚、丙烯或其他烯烃之聚合物、冷凍蔬菜;塑膠製餐具、廚房用具,其他家庭用製品與衛生保健或盥洗用具;定向羅盤或其他航行儀器與用具等。[6]

自蘇利南進口的主要項目依序為:鐵屬廢料、重熔用廢鋼鐵鑄錠;原木;生鮮、冷藏或冷凍魚肉;铝廢料、木材、回收紙或紙板、其他活動物、進口未超過5萬新臺幣之小額報單與其他零星物品、男用或男童用服飾、鞋靴、女用或女童用服飾;帚、刷、手操作之機械式地板刷、無動力拖把與羽毛撣帚、油漆擦與滾筒;披巾、圍巾、領巾、頭紗、面紗與類似品;機動車輛所用之零件與附件、木製餐具與廚具等。[7]

簽證

持中華民國護照的中華民國國民簽證要求分布圖:入境蘇利南需要簽證。
持蘇利南護照的蘇利南國民簽證要求分布圖:入境中華民國需要簽證。

兩國國民皆須申請簽證方可入境對方國家。持有中華民國護照與邀請函的中華民國國民可至蘇利南駐外使領館申請簽證。經蘇利南轉機,亦須申請過境簽證。[8]

持有蘇利南護照的蘇利南國民抵台參加國際會議、運動賽事、商展活動,則可以電子簽證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30天並不得延期。[9][10]

交通

客運

兩國無直航班機,可經由(截至2023年7月4日):

駕車

蘇利南不接受持有中華民國汽車駕駛執照或中華民國國際駕駛執照在該國駕車。[11]

參考資料

  1. . 中華民國外交部 領事事務局. [2017-1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2.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85年6月7日 [2015年10月3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22日).
  3. . 联合早报. 1997-01-12 [2023-03-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03).
  4. . 中国新闻网. 2007-05-07 [2015-08-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8-15).
  5. . 中華民國經濟部 國際貿易署. [2021-05-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9).
  6. .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2021-11-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17).
  7. .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2021-11-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17).
  8.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7-1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9.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8-1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09).
  10.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8-03-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27).
  11.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8-1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參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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