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行政區劃

北魏政區承襲十六國,與南朝一樣為州郡縣三級制。北魏自代北之地(今山西省北部)崛起,統一華北後,屢次入侵南朝宋,佔領山東、河南與淮北地。又取南朝齊淮南地及南朝梁漢中、劍閣一帶。至此疆域北至漠南草原,西抵西域東部,東達遼西,南達江漢流域。在擴充領土期間,州郡多因時制宜,到487年開始整頓。到北魏孝明帝之後領土減少,州郡濫置[1]。

北魏州轄區不大,州刺史可越郡級直接管理縣,使得郡級逐漸虛級化。北魏設有僑州郡縣和雙頭州郡(如南雍州),並將州郡縣按人口數分等級。為了防範新附或異姓叛變,於406年將各級行政長官分立三位,其中州刺史方面須一位為宗室,還設有負責地方軍政的行台及管理數州軍事的都督。

北魏還特為鮮卑本族或其他民族(漢人除外)設置領民酋長來管理該族,地位只次於州刺史。又延續十六國政區,設有管理州境內其他民族的護軍。其地位等同郡守,至457年廢除。還有鎮戍制,於重要的軍事要地設鎮。鎮由鎮將管理,下置戍,由戍主管理。其中又以鞏固首都平城的六鎮[2],自孝文帝遷都後勢微。六镇之乱後,北朝的鎮戍專管軍事,不再具政區性質。

行政區劃

下表為北魏永安二年(529年)的行政區。

州 首郡 首縣 郡縣 備註
司州(遷都前為洛州)河南尹洛陽(河南洛陽)20郡65縣
恒州(遷都前為司州)代郡平城(山西大同)8郡14縣
洛州上洛郡上洛(陝西商州)5郡7縣
荊州山北(河南魯山)8郡41縣
豫州汝南郡上蔡(河南汝南)9郡39縣
東豫州汝南郡南新息(河南息縣)6郡16縣
南兗州馬頭郡渦陽(安徽蒙城)7郡21縣
東荊州沘陽(河南泌陽)1郡2縣
徐州彭城郡彭城(江蘇徐州)7郡24縣
南徐州宿預(江蘇宿豫)1郡2縣
青州東陽(山東青州)7郡7縣
南青州東安郡團城(山東沂水)3郡9縣
光州東萊郡掖縣(山東萊州)3郡14縣
兗州瑕丘(山東兗州)6郡31縣
齊州濟南郡曆城(山東濟南)6郡35縣
濟州盧縣(山東東阿)5郡15縣
冀州長樂郡信都(河北冀州)4郡21縣
相州魏郡鄴城(河北臨漳)6郡44縣
定州中山郡盧奴(河北定州)5郡24縣
瀛州趙都軍城(河北河間)3郡18縣
幽州燕郡薊縣(北京市)3郡18縣
燕州廣寧郡廣甯(河北涿鹿)7郡12縣
安州廣陽郡方城(河北隆化)3郡8縣
平州遼西郡肥如(河北秦皇島)3郡5縣
營州昌黎郡龍城(遼寧朝陽)6郡14縣
禦夷鎮(河北沽源)
懷荒鎮(河北張北)
柔玄鎮(內蒙古興和)
撫冥鎮(內蒙古四子王旗)
武川鎮(內蒙古武川)
懷朔鎮(內蒙古固陽)
沃野鎮(內蒙古烏拉特前旗)
高平鎮(寧夏固原)
薄古律鎮(寧夏靈武)
朔州雲中郡盛樂(內蒙古和林格爾)5郡15縣
汾州蒲子(山西隰縣)4郡10縣
建州高都郡高都(山西晋城)4郡10縣
肆州肆盧(山西忻州)3郡12縣
並州太原郡晉陽(山西太原)5郡26縣
雍州京兆郡長安(陝西西安)5郡31縣
岐州平秦郡雍縣(陝西鳳翔)3郡8縣
華州馮翊(陝西大荔)3郡13縣
秦州天水郡上封(甘肅天水)3郡12縣
東秦州中部郡中部(陝西宜君)3郡6縣
梁州仇池郡駱穀(甘肅西和)5郡14縣
涇州安定郡安定(甘肅涇川)6郡17縣
豳州趙興郡定安(甘肅寧縣)3郡10縣
夏州化政郡岩綠(陝西靖邊)4郡9縣
西安州大興郡(陝西定邊)1郡
涼州武威郡姑臧(甘肅武威)10郡20縣
河州枹罕(甘肅臨夏)4郡14縣
敦煌鎮(甘肅敦煌)
焉耆鎮員渠(新疆焉耆縣)
西戎校尉府拘泥(新疆若羌)

參考文獻

  1. 《中國文明史 第四卷 魏晉南北朝 上冊》第三章 政治制度與法律制度的變遷,第146頁。
  2. 北魏共設有沃野鎮(今內蒙古境內)、懷朔鎮(今內蒙古固陽縣西南)、武川鎮(今內蒙古武川縣西)、撫冥鎮(今內蒙古四子王旗東南)、柔玄鎮(今內蒙古興和縣西北)和懷荒鎮(今河北張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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