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成立的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负责残疾人工作。

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国务院制发。

主要领导
主任 王勇(国务委员)
副主任(7) 孟扬(国务院副秘书长)
张海迪(中国残联主席)
朱之文(教育部副部长)
高晓兵(民政部副部长)
张义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王贺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鲁勇(中国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
秘书长 孙先德(中国残联党组副书记、副理事长)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机构类型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办事机构 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残联)
联络方式
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实际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86号(中国残联办公楼)
机构沿革
成立时间 1993年

沿革

1993年,国务院《关于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3〕27号)决定设立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1993年9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主要职责和组成人员的通知》(国办发〔1993〕67号)发出,称经国务院批准,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综合协调有关残疾人事业方针、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联合国有关残疾人事务在中国的重要活动”。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承担,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1]。

2006年4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更名及调整有关组成人员的通知》(国办发〔2006〕27号)发出,将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更名为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工作制度等均不变[2]。

职责

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协调国务院有关残疾人事业方针、政策、法规、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联合国有关残疾人事务在中国的重要活动。”[3]

组成人员

办事机构

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3年起,改设为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仍设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11]。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承担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12]。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主要职责和组成人员的通知(国办发〔1993〕6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3年25期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更名及调整有关组成人员的通知(国办发〔2006〕27号)
  3. . 中国政府网. [2017-07-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09).
  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国办发〔1998〕7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8年16期
  5. . 中国政府网. 2005-08-14 [2017-07-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5).
  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国办发〔2008〕23号),甘肃政报2008年08期
  7. .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年第10期.
  8. . 中国政府网. 2013-10-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2-19).
  9. .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7-07-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6-20).
  10. . 中国政府网. 2018-05-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8-08).
  11. . 中国政府网. 2013-06-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29).
  12. .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4-07-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6-20).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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