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于2006年11月启动的一项教育工程,也称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该项目旨在通过政府支持建设、优先安排招生录取批次、鼓励开展单独招生试点等政策扶植,建立百所高水平的高等职业院校[1]。

简介

示范院校通过此政策支持,享受设置专业的灵活条件,并可以逐步扩大跨省份招生规模,并享有比例不低于30%的招生规模。此外中部和东部地区示范院校,对西部地区的招生比例不低于10%。国家也通过此次项目,扩大对贫困生的资金资助力度[2]。

至2015年,共有三批共109所高职院校进入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列表

北京(4所)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上海(4所)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天津(4所)天津职业大学、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3所)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河北(4所)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1所)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
内蒙古(2所)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辽宁(4所)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大连职业技术学院、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吉林(3所)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黑龙江(4所)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大庆职业学院
江苏(7所)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6所)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安徽(3所)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2所)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1所)九江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6所)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威海职业学院、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淄博职业学院、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山西(1所)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4所)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湖北(4所)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5所)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4所)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2所)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6所)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云南(2所)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贵州(1所)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3所)杨凌职业技术学院、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甘肃(2所)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3所)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海南(1所)海南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2所)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青海(1所)青海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
西藏(1所)西藏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

  1. . 凤凰网. [2015-06-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22).
  2. . 新浪教育. [2015-06-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6-13).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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