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瑶 (唐朝)

李瑶(710年代?—737年),原名李嗣初,唐玄宗李隆基第五子,母为皇甫德仪。

生年不详,从其兄李亨生年推断,当生于711年或之后。开元二年(714年)五月,封为鄂王。十二年(724年),改名李涓,遥领幽州都督、河北道节度大使。二十一年(733年),四月,加太子太保,兼幽州都督。二十三年(725年),改名李瑶。

二十五年(737年),玄宗宠妃武惠妃召喚太子李瑛、鄂王李瑶、光王李琚三兄弟與薛锈入宮,說是宮禁有盜賊。三兄弟與薛锈披甲入宮時,武惠妃卻對玄宗說三兄弟兵變,已經殺入宮內,玄宗大怒,立刻將三兄弟逮捕,薛锈被處死;在武惠妃和驸马杨洄的构陷下,他与太子李瑛、光王李琚一起被废为庶人并被赐死,民间因为其三人之冤,称之为“三庶人”。妻子韦妃则获得了赦免[1]。

宝应元年(762年)五月,侄子唐代宗追复其官爵。

注释

  1. 《全唐文 卷三十一 免鄂王瑶妃韦氏罪诏》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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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 《舊唐書·卷107》,出自刘昫《舊唐書》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 《新唐書·卷082》,出自《新唐書》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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