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馬歇爾·哈倫二世
約翰·馬歇爾·哈倫二世(英語:,1899年5月20日—1971年12月29日),美國法學家。1955年至1971年出任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
| 約翰·馬歇爾·哈倫二世 | |
|---|---|
![]() | |
|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 | |
| 任期 1955年3月17日[1]—1971年9月23日 | |
| 提名 | 德懷特·艾森豪威爾 |
| 前任 | 罗伯特·霍沃特·杰克逊 |
| 继任 | 威廉·伦奎斯特 |
| 个人资料 | |
| 出生 | 1899年5月20日 伊利諾伊州芝加哥 |
| 逝世 | 1971年12月29日(72歲) 華盛頓特區 |
| 配偶 | Ethel Andrews |
| 宗教信仰 | 美國聖公會 |
哈倫的祖父約翰·馬歇爾·哈倫亦曾於1877年至1911年出任大法官,兩人是最高法院唯一的祖孫法官。
哈倫於沃倫法院時期,因多次意見書與法院內主流意見不符被稱為偉大的異議者()。
參考
- . 2009-12-12 [2009-1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3).
| 司法职务 | ||
|---|---|---|
| 前任者: Augustus Noble Hand |
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法官 1954–1955 |
繼任者: J. Edward Lumbard |
| 前任者: 罗伯特·H·杰克逊 |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 1955–1971 |
繼任者: 威廉·伦奎斯特 |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