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直辖市)

鞍山直辖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已撤消的直辖市。

鞍山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直辖市
1949年-1952年
歷史 
• 成立
1949年
• 废除
1952年
前身
继承
鞍山市
鞍山市

1949年時,中國大陸共設有12個直轄市,分別為:南京、上海、武汉(今武汉三镇)、鞍山、撫順、瀋陽、本溪、西安、北平(今北京)、天津、重慶、廣州,除北平及天津外,皆為大行政區代管。

1952年11月15日,鞍山、撫順、瀋陽、本溪等组建辽宁省,鞍山成为省轄市,1954年,旅大市也并入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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